與央行數字貨幣有關的舉措方針
日本銀行在2020年10月整理了一個有關央行數字貨幣的舉措方針,其中列舉了三點基本看法:
第一,在信息通信技術快速發(fā)展的背景下,國內外各領域都在推進數字化發(fā)展。從技術革新的速度來看,今后,社會對央行數字貨幣的需求可能會急劇增加。
第二,雖然日本銀行目前沒有發(fā)行CBDC的計劃,但是從確保支付系統整體的穩(wěn)定性和效率的層面來看,為了能夠準確及時地應對今后各種環(huán)境變化,做好充分的準備是很重要的。
第三,在這樣的認識下,日本銀行設想了一種包括個人和企業(yè)在內的廣泛的主體都可使用的“通用型CBDC”,并對此提出了一些相應的舉措方針。
關于第二點,雖然一直以來的說法都是日本銀行沒有發(fā)行CBDC的具體計劃,但這并不意味著日本銀行什么都不做。日本一直也在追趕科技上的差距,比如和歐洲央行一同研究“批發(fā)型CBDC”并發(fā)布了4篇報告,其中包括區(qū)塊鏈在數字貨幣領域應用的可能性等。在這次的報告中我們也公布了通用型CBDC的研究方針。
CBDC可以被定義為“與民間的銀行(商業(yè)銀行)存在央行的活期存款不同,是一種新型的電子央行貨幣”。CBDC是央行的負債,被用作支付的手段。另外,以該國的法定貨幣計價發(fā)行的CBDC,可發(fā)揮作為價值尺度的作用。
有人指出,大家越來越關注“通用型CBDC”是因為信息通訊技術的快速發(fā)展促使國內外各個領域都在推進數字化轉型。從全球的角度來看,“穩(wěn)定幣”就包含了有關數字貨幣在內的各種新的嘗試。在日本,無現金支付變得越來越普遍,并且也出現了銀行存款以外的與貨幣類似可用于支付的新型服務。
當前的支付系統主要是由日本銀行活期存款和商業(yè)銀行的存款所支撐著的,為了通過前者進行支付結算,日本銀行運營著央行網絡。但是近幾年誕生了上述提到的與貨幣類似的支付手段,支付系統周圍的環(huán)境正在發(fā)生變化。因此,日本銀行已認識到支付基礎設施和貨幣系統正處于變革時期,并于2020年2月開始舉辦“支付未來論壇”,與專家討論零售、批發(fā)和跨境各領域的藍圖。在如此大的框架內考慮CBDC至關重要。
圖1 貨幣的分類
資料來源:副島豐《日本銀行關于央行數字貨幣的舉措》
與數字社會相適應的CBDC
關于CBDC的作用,人們對于它所寄予的期待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作為與現金并列的支付手段。目前日本的現金支付還是非常方便的,現金流通大幅度減少的可能性并不高,但如果將來發(fā)生了這種狀況,且民間的數字貨幣不能充分替代現金所具有的功能,在這種情況下,作為與現金并列的支付手段可以考慮提供通用型CBDC。當然,只要存在現金需求,日本銀行就會持續(xù)提供現金。
第二,支援民間支付服務。哪怕現金流通沒有減少,從提高支付系統整體的穩(wěn)定性和效率性的觀點來看,如果有必要的話,為支持民間支付服務而發(fā)行CBDC也許會變得較為合理適當。
比如,近幾年日本雖然出現了很多作為小額支付手段的無現金支付服務,但是都存在缺乏互操作性的問題。因此,如果由央行親自發(fā)行數字貨幣,由民間機構將其運用于支付服務的話,就可以確保互操作性。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日本銀行雖然提供支付手段,但支付服務始終由民間機構提供。
當然,要解決互操作性問題的話,除了發(fā)行CBDC外還可以允許開展支付服務的機構加入全國銀行系統等現有的清算系統。要找出最好的解決方案需要官方與民間的相關人員進行討論。
第三,構建與數字社會相適應的支付系統。得益于數字化貨幣不僅是一種支付手段,還是一種支付背后發(fā)生的交易信息的傳播手段。為利用這些信息所建立的機制適用于公共基礎設施。在這種情況下,日本銀行在發(fā)行CBDC的基礎上,提供加上民間企業(yè)經營者的創(chuàng)意所發(fā)展出來的各種各樣的服務,可能是一個有助于構建與數字社會相適應的穩(wěn)定高效的支付系統的選擇。
CBDC應具備的特征
發(fā)行“通用型CBDC”時,最好是維持央行和民間部門所提供的支付系統的分層架構(“間接型”發(fā)行形態(tài))。日本銀行發(fā)行具有支付最終性(finality)的央行貨幣,監(jiān)視支付系統整體,另一方面商業(yè)銀行等中介機構通過創(chuàng)新等方式,致力于改善與用戶連接的裝置,這有助于提高整個支付系統的穩(wěn)定性和效率。
在當前系統中,中央銀行向商業(yè)銀行發(fā)行自己的債務,而商業(yè)銀行使用其自身的債務即銀行存款實現支付和信貸創(chuàng)造的功能。對此,當引入“通用型CBDC”時,中介機構將起到支援央行貨幣流通的作用。在CBDC中也希望采用分層結構,原因有兩點:第一,央行很難承擔起所有使用CBDC的企業(yè)和家庭的登記以及認證等,這部分工作委托給中介機構更為合適。第二,正如剛剛所提到的,由民間的中介機構提供支付服務將有助于這些機構通過創(chuàng)新提高服務水平。
圖2 CBDC的兩種發(fā)行形態(tài)
資料來源:副島豐《日本銀行關于央行數字貨幣的舉措》
日本銀行發(fā)行“通用型CBDC”時,在功能層面和系統層面上需具備5個的基本特征。
第一,通用訪問。比如,有些人沒有智能手機,并且隨著技術的進步今后還會出現各種設備。在這種情況下也需要將CBDC設計成任何人都便于使用的東西。
第二,安全性。毋庸置疑,我們需要確保CBDC難以偽造并努力消除各種不正當行為。
第三,韌性,即無論何時何地都能使用。“通用型CBDC”中的一個重要的課題就是比如在沒有信號的情況下滿足離線支付結算需求。
第四,即時支付。使用現金時,我們只要把錢交給對方就可以完成交易。雖然要求CBDC也要有和現金一樣快的支付最終性,但是考慮到龐大的交易量,這在技術上并非易事。
第五,互操作性。央行發(fā)行的CBDC要能在各種各樣的系統上使用,而且為適應支付升級,確保這些系統自身的互操作性也很重要。
圖3 CBDC在功能層面和系統層面 需具備的五大基本特征
資料來源:副島豐《日本銀行關于央行數字貨幣的舉措》
伴隨CBDC發(fā)行的金融穩(wěn)定與創(chuàng)新課題
關于CBDC的發(fā)行,我們還應該考慮幾個課題。
第一,從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和金融系統的穩(wěn)定性的觀點來看,需要慎重地考慮CBDC所必備的功能條件和制度設計,如發(fā)行額、持有額度限制和是否付息等。
第二,引入CBDC要能夠促進創(chuàng)新。因此要好好探討央行和民間機構的協調以及合理的角色分擔,也就是日本銀行要制定何種程度的CBDC框架,從哪個環(huán)節(jié)開始交由民間企業(yè)自行開發(fā)設計。
第三,必須在隱私保護和用戶信息運用之間取得平衡?,F金是匿名的支付手段,是否要讓CBDC也擁有同樣的特征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從認證和防止不正當行為的角度來看,要實現完全匿名是很困難的,但是又必須好好保護個人信息。另外,在考慮關于信息處理的各種要求的同時,有必要探討央行和民間企業(yè)的角色分擔,也就是誰,在什么樣的條件下,取得、管理什么范圍的數據。
第四,我們要考慮CBDC與跨境支付的關系。如果各個國家都推出CBDC,那CBDC可能可以用于跨境支付。日本銀行認為比較好的做法是在關注各國央行動向的同時,不僅要推動CBDC在國內的使用,還要確保其可以活用于跨境支付中。
面向CBDC發(fā)行的主要準備舉措
目前日本銀行雖然沒有發(fā)行CBDC的具體計劃,但是為了能應對今后的環(huán)境變化也要做好準備。
為此第一個主要舉措就是實證試驗,不再止步于一直以來的概念性調查研究,還要更進一步進行更具體、更實際的試驗。
在階段1和階段2中,作為“概念驗證”(Proof of Concept),要在系統上構建了一個實驗環(huán)境,驗證每個CBDC的基本功能和應具備的特性在技術上是否可行。目前中國已在進行試點測試,在經過概念驗證后,日本也會判斷是否要實施有外界參與的試點測試。
圖4 日本銀行關于CBDC相關試驗的準備階段
資料來源:副島豐《日本銀行關于央行數字貨幣的舉措》
第二個主要舉措是制度設計。制度設計與實證試驗同時進行,并探討央行和民間機構的協調以及合理的角色分擔、CBDC的發(fā)行額、持有額度限制以及付息有關的觀點,隱私保護和用戶信息的運用、與數字貨幣有關的信息技術標準化等問題。
第三個主要舉措是與國內外有關部門的合作。我們要繼續(xù)與其他央行密切合作,同時加深對CBDC的基本特性和對實務影響的理解,并活用于自己的研究中。另外,在實際引進CBDC時,不能僅停留于系統層面和制度層面,還需要更廣泛、更大規(guī)模的研究探討。我們要充分認識到這一點,并與銀行、非銀支付機構、IT、法律專家以及有關當局等合作,將各種知識見解運用到今后的研究中。
作者副島豐系日本銀行結算機構局FINTECH中心負責人,本文系作者在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和日本野村綜合研究所(NRI)聯合舉辦的第十一屆中日金融圓桌閉門研討會“數字貨幣對金融體系的影響”上發(fā)表的演講,未經許可不得轉載。